泰兴市人民医院心超维保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维保)
我院现就相关项目进行院内采购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心超维保(型号:EPIQ7C;序列号:US221B0932)(三年)
二、项目编号:20240234
三、采购预算:285000元
四、采购性质: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要求:相关技术参数和要求详见附件2和招标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的供应商;
(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失信等不良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
(8)具备类似经验或业绩及服务能力,并具备相关证明材料;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投标报名:
1、仅接受网上报名,请意向供应商于11月25日17:00前,登录泰兴市人民医院招采平台(http://zbcg.jstxry.com/),将下列报名资质材料上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以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4)报名材料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
(5)请将报名资料按上述顺序扫描成PDF上传报名。
2、递交投标确认函
(1)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于2024年11月26日17时前,将《投标确认函》在招采平台上点击确认(特别提醒:如未点击确认,将不可上传投标文件)。
(2)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九、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及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于2024年11月27日16时前,将投标文件通过“泰兴市人民医院招采平台” (http://zbcg.jstxry.com/)中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密码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到达规定开标时间,请投标人按要求进行电子文件解密、确认报价、签字,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说明:
1、所有投标文件须加盖投标公司鲜章后扫描发送。供应商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人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开标或者中标后不履约,采购人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决定。
2、如有疑问,请在“泰兴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操作流程中观看“投标供应商操作视频和手册”,了解操作方法或者电话咨询0523-87919796、0523-82569265。
十、开标方式、时间和地点
开标方式和时间初定于11月28日下午14:30线上进行,如有变化我院将以电话、信息或邮件等方式通知。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泰兴市人民医院官网招采平台(http://zbcg.jstxry.com/)
十二、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兴市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泰兴市长征路1号
联系方式:0523-82569265 0523-8791979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老师 李老师
联系方式:0523-82569265 0523-87919796
泰兴市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19日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 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招标项目名称) 权委托人。
委托事项: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技术参数
EPIQ 7C彩超维保要求
一、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 |
生产厂家 |
型号 |
数量 |
维保周期 |
保修内容 |
彩超 |
飞利浦 |
EPIQ 7C |
1台 |
3年 |
整机保修(含探头) |
二、服务要求
1、提供投标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2、投标单位所代表服务机构在省内至少有二名维修工程师,工程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飞利浦超声设备维修培训证书(提供证明文件)。
3、投标单位所代表的服务机构必需在国内设有专业、充足的设备零备件仓库,并确保提供的备件是与原设备型号一致的原厂原装全新备件,提供海关报关单证明备件来源合法性。
4、有专职的应用培训专家,能以现场和远程形式,提供临床应用、图像处理和相应业务拓展的专业支持(提供人员姓名、资料)。至少每年一次培训,时间由科室确定。
5、投标单位需能实时提供完整的免费超声版本软件升级改进服务。
6、提供不限次数的现场人工技术服务和不限次数的零备件更换。
7、合同期内可更换4支全新探头,探头提供海关报关单。
8、响应时间:具备专门客户服务专线电话,24小时*365天有专人接听,接到故障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工程师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9、确保设备开机率达到95%以上(按照365天/年计),即正常开机达到347天/年,停机不超过18天/年,每超过一天免费维保期顺延三天。
10、对保修设备作出日常保养计划,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做好记录。
11、定期保养:每年提供2次以上专业保养,并提供保养报告单,定期的维护保养服务包括:设备的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设备清洁保养、性能测试及校准、运行状态检查等。保养中需更换的损耗品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12、每半年提供一次维修维保工单,每年提供年度设备故障维修分析报告。
13、类似业绩:需提供同级别医院同型号整机全保实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14、保修期内提供一名工程师院外培训,时间三天及以上。
16、除非取得医院书面允许,中标人不得转包合同给第三方。
17、设备的X5-1探头目前有故障,需优先保内更换一支全新原厂探头以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