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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人民医院环氧乙烷灭菌器1台采购论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2

泰兴市人民医院环氧乙烷灭菌器1台采购论证公告

 

经医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拟对相关项目进行采购论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意向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环氧乙烷灭菌器1台

二、项目编号:20240121

三、采购预算:188万元

四、采购性质: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采购论证

六、技术参数:相关技术参数和要求详见采购论证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满足论证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失信等不良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

8)具备类似经验或业绩及服务能力,并具备相关证明材料;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采购论证文件:

1、采购论证报名:

仅接受网上报名,请意向供应商于09月0917:00前,登录泰兴市人民医院招采平台(http://zbcg.jstxry.com/),将下列报名资质材料上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电子版;

3)提供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以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4)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5)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6)生产厂家授权书;

7)报名材料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品牌、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地址。

8)请将报名资料按上述顺序扫描成PDF上传报名。

2、递交论证确认函

1)供应商应在获取论证文件后,于2024年09月1017时前,将《论证确认函》在招采平台上点击确认(特别提醒:如未点击确认,将不可上传论证文件)。

2)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论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九、提交采购论证文件

供应商须于2024年09月2516时前,将论证文件通过“泰兴市人民医院招采平台” (http://zbcg.jstxry.com/)递交电子论证文件。在线递交电子采购论证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论证文件制作工具及密码为采购论证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采购论证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到达规定论证时间,请供应商按要求进行电子文件解密、确认报价、签字,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论证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说明:

1、所有采购论证文件须加盖公司鲜章后扫描发送。供应商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采购论证或者采购论证后不履约,采购人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决定。

2、如有疑问,请在“泰兴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操作流程中观看“供应商操作视频和手册”,了解操作方法或者电话咨询0523-87919796。

十、公告期限、采购论证时间和地点

论证方式和时间初定于09月26日下午15:00线上进行,如有变化我院将以电话、信息或邮件等方式通知。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泰兴市人民医院官网招采平台(http://zbcg.jstxry.com/

十二、对本次采购论证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兴市人民医院

地址:长征路1号

联系方式:0523-8791979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芳

电 话:0523-87919796,18952663098(上班时间用)

                                        泰兴市人民医院

                      2024年09月0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意向供应商):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        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采购论证项目名称)           权委托人。

委托事项:领取采购论证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论证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本次采购项目论证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采购论证单位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论证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